
2026婆罗洲文化节将于9月3日(星期四)至12日(星期日)举行,为期10天。“华族文化风采”之文化街美食摊位于7月6日起开放申请,截止日期为7月13日(星期一)。参加简则如下所示:
诗巫省华人社团联合会2026年婆罗洲文化节-“华族文化风采”
文化街-“美食与文化”摊位 ~参加简则~
(一)日 期:2026年9月3日(星期四)至9月12日(星期六)共10天
(二)开幕日期:9月3日(星期四)6:00p.m.
(三)时 间:6:00p.m.-10:30p.m.(每日开放时间)
(四)地 点:诗巫敦端姑布章广场-“诗巫创走廊”
(五)截止日期:7月13日
(六)手 续 费:每份表格RM10(恕不退回)
(七)定 金:RM 200(呈交表格时付还,一经批准,恕不退还,若不获批准,悉数退还RM200定金)
(八)违规抵押金:RM300
8.1呈交表格时需付还。
8.2若要退租,必须于7月13日截止日期前告知,截止日期之后退租恕不退还抵押金。
8.3如有违反摊位租用(十六)条例A1-A8规定者 ,亦包括没有做健康检查及参加食物卫生课程,本会将没收全数抵押金。
8.4若无违反摊位租用条例,则于活动后一个月悉数退回抵押金。
(九)订摊位程序:1)订摊位时即需先付还手续费,定金,违规抵押金共RM510。否则视自动放弃。
2)全数租金须于7月31日前付还,否则当自动弃权论,承租者付还租金后违约恕不退还租金。
(华团户口: United Chinese Association Sibu Division,Public Bank: 3113467225)
3)申请者需附上身份证副本一份
(十)拉电线/增加插座/水龙头:
- 免费提供4 个四方插头,若另增加插座,每个收费RM150(需注明圆头/四方头)需于8月8日前告知华团秘书处, 逾期自误。
- 不可自行装置,一经查实,市议会将会采取行动,华团有权中止租赁合约,同时列为留檔查看。
- 市议会装置之水龙头为共享,不可占为己用,亦不可自行接驳水管及增加水龙头。
(十一)健康检查:诗巫市议会要求所有美食摊主厨需作健康检查,否则将没收违规抵押金。
(十二)食物卫生课程:所有摊位负责人必须出席,否则将没收违规抵押金,日期另行通知。
(十三)帐篷损坏:若摊位帐篷损坏,须付费RM300至RM500(视损坏情况而定),若未付清积欠之损坏费,之后将不再受理其申请,请务必关注。
(十四)参加办法:填妥本会所印制之参加表格,经签署后,呈交本会办事处:诗巫省华团Wisma UCA Sibu,Lot 859,Section 9, Jalan Alan, Sibu
(十五)联 络 处:诗巫省华团Tel : 084-211269 Fax : 084-218405
(十六)条 例:
(A)规则
A1.不可扩建帐篷,只允许帐篷以上的延伸装饰(不可另加架子)。
A2.参加者不可将摊位分租其他人。
A3.参加单位摊位摆设及桌椅不得超过摊位范围2呎。
A4.参加美食摊位者,必须自备围巾,帽子及Plastic手套,以保食物清洁与卫生摊位四周须保持整洁,每晚善后之清理工作须由个别摊位负责。
A5.参加单位禁止贩卖不合法物品, 违者一经查实,本会有权收回摊位,而不退回所付之租金及抵押金。
A6.禁止使用保丽龙盒子装食物。
A7.谢绝售卖“臭豆腐” 。
A8.各摊主需清楚列明所卖之食物,主办单局保有取舍权。
(B)规则
B1.主办当局负责摊位之搭建
B2.参加单位须装潢摊位(如彩灯、灯笼等)及设<招牌>,否则主办当局保有取舍权
B3.以公会名义承租摊位者,表格须由公会签名盖章,且招牌必须写上公会名称。
B4.装璜及布置时间估计为前一个星期,确实日期则另行通知。
B5.参加单位须自行负责摊位布置与桌椅等设备
B6.主办当局提供电流服务
B7.现场不可有火势太大烹煮
(十七)17.1摊位:-摊位面积为20呎(深)X 20呎(宽)
-全数摊位共62摊,分五类摊位,包括【特别摊位】、【热门摊位】、【优惠摊位】、【特价摊位】及【保留摊位】。
-摊位仅限“美食摊”为主,不接受商品展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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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N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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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摊位 (3摊) |
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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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N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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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摊位 (24摊) |
4,5,6,7,8,9,10,14,18,23,28,32,35,38,41, 42,43,44,45,46,47, 48,4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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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No |
|
优惠摊位 (20摊) |
15,16,17,19,20,21,22,24,25,26,27,29,30,31,33,34,36,37,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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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N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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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价摊位 (7摊) |
11,12,13,51,52,5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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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摊位NO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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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摊位 (七乡属) |
A1-A8 |
七乡属公会 |
(十八)「模范摊位奖」比赛
- 布 置:摊位之布置须具备华族文化特色及文化节色彩。
- 奖励办法:奖以奖金及奖杯一座,以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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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 军: |
奖金RM1,000+奖杯一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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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 军: |
奖金RM700+奖杯一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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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 军: |
奖金RM500+奖杯一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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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 军: |
奖金RM300+奖杯一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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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奖(三名): |
奖金RM200+奖状 |
-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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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
项目 |
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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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文化特色(设计+结构)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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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整体榙配(格调、装饰、灯光、气氛)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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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传统美食文化(摆设、创意)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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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传统服饰(整体美感) |
10% |
- 评 审 团:由主办当局邀请知名人士担任之
- 评分办法:比赛以分数高低决定胜负
- 评判团之决定为最后之决定,参加单位不得有异议
(十九)本细则若有未尽善之处,主办当局有权增删之.
【美食与文化摊位】工委会 编订
二0二六年五月廿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