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华团活动幻灯片

砂拉越彭城刘氏公会2025年刘氏宗亲子女暨刘雅芬师姑教育奖励金接受申请。

申请者须是刘姓宗亲会员子女,必须是刘姓,同时须符合以下资格者:华文初中三统考获1科A,3科B,及其他各科及格;国英九号5科A,及其他各科及格;国英十一号获全科文凭;华文高中三统考获1科A,3科B,及其他各科及格;设有特优生特别奖。

唯申请者家长必须是会员,须呈上由学校校长签章的成绩副本。

助清貧生圓升學夢

另一方面,砂拉越彭城刘氏公会贷学金也已接受申请。

申请者必须该会会员之刘姓子女,凡家境清寒,品行端正,成绩优良者均可申请。

申请者必须拥有大学之入学证明或已在大学攻读,中途发生经济困难,无法继续深造者。

申请者需填写3张申请表格,连同成绩表,学校证明书籍有关证件,在该会限定之时间内交到该会。

申请书经该基金委员会审查录取後,将提交该会贷学金委员会批准。必要时,申请者须经面试。

录取者须於14日内,在家长或监护人见证下签署贷学金合约2份,并需邀该会认可之2人为担保人,在证明人前连同签署担保书,双方均须遵守合约之条列,进行借贷。

申请者必须将其出生证明、学院或大学入学证明书连同申请书一起呈上。

受惠者进入国内之大学深造者,每年最高贷款额不超过马币5000令吉;若进入其他外国大学深造者,其最高之贷款额每年不超过马币7000令吉。
该会将提供给各受惠者,大学课程之贷学金。

任何一位申请者,若已获得其他单位之贷学金或奖学金,皆不得再向该会提出此项申请。又若已接受该会贷学金後,同时获其他单位置贷学金或奖学金者,则须於3个月内将该会所贷予之贷学金款项作一次悉数付还。

受惠者应将每年之成绩表及品行报告表,寄交该基金委员会,如有发生下列情况时,该委员会有权停发或修改贷学金银额:品行不良或成绩不及格者;家庭经济状况转佳者;得到其他奖助贷学金者。

畢業後須繳還貸學金

受惠者毕业後6个月内,即须缴还贷学金,每月最低付还300令吉。受惠者若其贷学金力该基金委员会所停止者,其所借之贷学金应分期付还。若受惠人拒绝偿还,则由保证人负责还清。

受惠者如有死亡或残废(经医生证明无能力工作,无法偿还者),已领取之贷学金,可以免还。

申请书一俟批准,并在拨给贷学金之前,申请者必须与该会签署正式合约,同时必须向该会指定之保险公司购买所批准贷予之全额贷学金之意外保险。
该会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申请书而不需要说明任何理由。其他所有必备之条件与条例将包括在正式合约内。

以上两项奖金申请截止日期皆 2025年9月6日(星期六)中午12时,颁发日期2025年9月28日(星期日)下午2时,在该会邦云礼堂。

申请处砂拉越彭城刘氏公会,诗巫顺溪安都,达阪东路门牌8号二楼或联络执行秘书陈俏颖,电话084-338699,或335208;传真084-32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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