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华团活动幻灯片

由诗巫闽清同乡会主催,青年团、妇女组及乐龄组联合主办的歌唱比赛将於10月19日(星期日)在该会闽清堂举行。

该比赛的宗旨为培养并激发乡亲对歌唱之兴趣、促进乡亲歌手之联谊及观摩学习,提高歌唱水准。

凡是会员及会员闽清籍子女皆可报名参加儿童组、公开组、宿将组及乐龄组的歌唱赛。

榕语歌唱赛开放予所有欲参加者报名。唯谢绝职业歌手及唱片歌星参加。

参赛者须填具该筹备会之报名表格,递交公会办事处,即在诗巫静雅路第七巷门牌3号的诗巫闽清同乡会大厦底楼。联络电话:084-320936,320930;传真:320937。报名费每组每人10令吉。

报名从即日起至10月10(星期五)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比赛组别(毎组报名者限定15位):

1. 男女混合儿童组(年龄12岁或以下

2. 男公开组(年龄13岁至44岁)

3. 女公开组(年龄13岁至44岁)

4. 男宿将组(年龄45岁至59岁)

5. 女宿将组(年龄45岁至59岁)

6. 男乐龄组(年龄60岁或以上)

7. 女乐龄组(年龄60岁或以上)

8. 混合榕语歌唱公开赛(年龄不拘)

参赛者必须附上覆印身份证,18岁以下参赛者则需复印出生证。参赛者若触犯筹备会所定之规则,竞赛组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

参赛的歌手必须自由选曲一首及自备光碟(VCD /DVD)。此项比赛是采用一曲定胜负。每组设冠、亚、季、殿军及鼓励奖4份。

评分标准为音质和音准30%、节拍和节奏25%、咬字和吐词25%、感情和台风20%。若参赛者所得分数相同,将以上列评分事项顺序取分,以此类推。

参赛者抽签及和音日期为10月15日(星期三)傍晚6时至晚上9时(先到先和)。参赛者在和音後不得更换参赛歌曲。

参赛者须在比赛前三十分钟报到,迟到者则以弃权论。

主办当局将邀请音乐界人士担任评审员,评审员之裁决乃最後决定,所有成绩经竞赛组审查无误方予公布,参赛者不得有任何异议。

任何询问,可联络筹备会主席卢庆彩(012-809-1105)、妇女组主任陈俏颖(013-801-2672)、青年团团长刘健琅(011-555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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